购物中心租赁意向书
出租方:
承租方:
1、个人姓名(中文)先生/小姐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2、公司名称(中文)
地址:
注册编号: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代表:
联络电话:
e-mail: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意向书:
一、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赁神华国际城亿佰购物中心区层号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承租价:
原价(小写):rmb¥/年,折后价(照原价折)年租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年,用作。
四、付款办法
1、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rmb¥元;
2、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_____天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扣除定金)rmb¥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租金rmb¥元,并与出租方签署《神华亿佰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五、双方约定:
1、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2、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后日内,即200年月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签署由出租方拟定之《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3、房屋租赁而发生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4、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权将该房号租予第三者。
5、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六、备注: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