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市弘文外语学校
法定代表人:***,校长
劳动者:(乙方)性别民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20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10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10日,从第11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一日工资。
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 ……此处隐藏914个字……游戏、与他人打闹、殴斗而发生意外伤害,乙方不享受工伤待遇。如发生此款规定情况,甲方有权根据伤情是否影响继续工作而决定是否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2.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受伤而未及时治疗或故意隐瞒伤情工作而导致伤情加剧,对乙方不按工伤处理。
3、如乙方有其他疾病而向甲方隐瞒,导致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经抢救48小时而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但乙方对甲方没有隐瞒病情或者因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后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后,应按照本条款约定向甲方告知上下班的必经通行路线。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伤亡者,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作保险待遇。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明确告知上下班必经路线,一旦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工作保险条例执行。
乙方如按本条款享受工作保险待遇,乙方因交通事故向肇事方索赔权利转移给甲方行使,由甲方受偿该项赔偿权利。如实际受偿利益大于工伤保险待遇,超出部分利益归属乙方。
乙方上下班的必经路线的始点与终点是:,该路段的交叉路口在:
乙方上下班经过该路段的起始时间是: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生效。有试用期的,在试用期满第二日全部生效。
甲方声明:我方对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经明确,愿意接受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约束,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声明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声明:我方对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经明确,愿意接受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的约束,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声明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